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검찰 PROSECUTION SERVICE 大韩民国大检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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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报告

活动报告

以公正、可靠、严谨的态度,执行侦察任务。

检察官在公众的信任范围内进行公正和精确的调查,
同时消除国民与检察之间所形成的权威隔离,并庄严承认检察权受公众委托。

聆听国民的意见的检察

大检察厅引进国民对检察的监督制度和国民申闻鼓制度,来保障在法律程序上更多地反映国民的权益,并更多地服务国民。并且我们成立抗诉侦查委员会,以便聆听对抗诉案例切实感到补充的需求的国民的意见。而且由各种社会背景的众多专家构 成起诉政策咨询委员会,努力成为向国民更靠近,给国民更多信赖的检察。

为国民提供便利的检察服务

大韩民国检察服务开设网上银行,国民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罚款,手续简便易行。并且推动国民从各种法律专家可以更容易 地获得咨询,既从众多类型的犯罪当中维护国民的权益,也解决国民不便之处。

国民参与公审制度

大韩民国的刑事正义制度主要依从大陆法系统,以习惯法系统补充部分欠缺。而最近修订的刑事诉讼法(2008年施行)
采取 习惯的概念,使我们国家刑事正义制度上也添加了习惯法的因素.在这种变化当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国民参与公审制度

传讯过程中录制录像

大韩民国检察厅为了预防人权的侵犯并增进侦查的效率及透明性,在传讯过程中积极使用录制录像。在修订的刑事诉讼法 提出录像录制的法律上的依据.我们在全国大多数检察厅,设置录像录制装置。检察厅将要继续扩充有关设备,以达成适 用录像录制的目标。

大检察厅的至上课题就是国民的人权保护

检察厅将要为国民维护人权,尽最大的努力.并且致力在侦查第一线,判断人权是否被侵害。大检察厅允许被告方律师可以参与 传讯过程,以便保护被告的人权。

独立侦查及自身监察来加强检察厅的独立性

我们检察厅拒绝外部势力的介入,以法律原则和中立的判断为基础,进行侦查。为确保检察厅的中立和独立性,我们施行自身 监察,根除内部的腐败因素。

刑事诉讼的改善

只有及时并公正处理在国民的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刑事案件时,才能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为确保在检察厅体系及大检察厅刑 事部门进行的整个活动中的效率,检察厅力图解决民怨、面谈及传讯过程中的不满因素,并持续改善处理方法,不断扩大临时 检察官系统。检察厅借此努力,能够在最大限度上适用侦查力量,将公益看成最优先目标。

客观而透明的检察厅活动

检察厅持续进行内部改革,包括彻底改善检察厅人事委员会、引进检察官素质检查系统、补充检察厅的单一性及不可分离的原则。
这种改革的目的为提高检察厅的业务效率,借此同时提高国民对检察的信赖.大韩民国检察厅要推进可持续性改革,尊重并收集 国民对前一段时间得出的检察结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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