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厅内各专业部门互相合作。
各部门工作旨在“所有国民在更安全的环境中生活,实现梦想”。
检察厅追求正义,为营造和平安全社会打下坚定的基础。
检察总长
负责处理大检察厅的事务;全面负责检察事务;指挥并监督检察厅的公务员。(任期为2年)
次长检察官
协助检察总长,如果检察总长遭遇事故, 代理其职务。
事务局
运营支援课
负责安全管理、官印保管管理、人事管理、文档管理、预算运营、物品管理等相关事项。
福利厚生课
负责福利、公务职管理、办公楼管理及国有财产、重大灾害管理等有关事项。
应急安全担当官
为应对国家紧急事态. 做出各种计划调整及确认等。
企划调整部
政策企划课
负责主要业务的企划、对法令提出质询及修改建议、管理行政等相关工作。
情报通信课
负责检察机关的计算机业务的开发及运营、计算机装备和材料的运营及管理等事项、以及检察机关的通信运营及通信设备管理等事项。
反腐败部
反腐败部企划官室
负责指挥关于以下事项的侦察:就反腐败侦察业务展开企划及协调工作;就检察总长指定的案件的检察业务展开相关的指挥以及监督工作;就检察总长指定的侦察业务展开企 划以及协调工作;就检察总长指定的案件展开侦察指挥工作。
反腐败部1科
就公职犯罪及检察总长指定的案件的检察业务展开相关的指挥以及监督工作。
反腐败部2科
就金融、证券犯罪及检察总长指定的案件的检察业务展开相关的指挥以及监督工作。
反腐败部3科
就涉税、公正交易犯罪案件,大规模经济案件及检察总长指定的案件的检察业务展开相关的指挥以及监督工作。
刑事课
刑事1课
负责针对经济、交通案件、检察事务进行报告,情报、解决请愿、内部调查、陈情等其他内部调查等相关工作。
刑事2课
指挥并监督与环境、保健、少年、女性案件相关的检察事务。
刑事3课
负责重大犯罪和暴力犯罪, 以及刑事1课和刑事2课负责的案件中给老百姓带来多重伤害的案件, 和检察总长命令的给老百姓造成多重伤害的案件。
刑事4课
负责女性、性暴力、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业务。
毒品·组织犯罪部
毒品·组织犯罪科
指派毒品侦察公务员, 为毒品侦察编制预算;进行关于组织犯罪案件等的分工工作;就组织犯罪领域与国内外的有关机构展开合作。
犯罪收益追缴科
就关于犯罪收益的追查及收回技术方面展开的研究、开发;就检察总长指定的案件展开犯罪收益追查及收回活动相关的支持业务。
公共侦查部
公共侦查企划官室
负责公共侦查业务企划;公共侦查相关材料的搜集、保存及管理等相关事项。
公共侦查案件的侦查指导等相关事项。
公安侦查支援课
负责对共案件、恐怖袭击案件、出入境相关案件、南北交流合作相关案件、保安观察法规定的保安观察处分等相关事务、以及其他不属于部内其他课主管的事项。
选举侦查支援课
负责与选举案件、政党及政治资金相关案件的有关事务。
劳动侦查支援课
负责与劳动相关的案件, 以及与集体行动相关的案件。
公判讼务部
公判1课
负责上诉及再上诉案件的受理及处理的相关业务。
公判2课
负责检察机关的案件处理标准、量刑信息系统的运营、求刑相关材料的收集及分析等相关事项。
执行课
负责与财产刑执行相关的指挥监督等相关业务。
科学侦查部
法科学分析课
负责科学侦查技术的开发及运营等相关的事项。
与犯罪侦查相关的鉴定以及鉴识等相关的事项。
与科学侦查装备的获取、开发及运营等相关的事项。
根据《关于DNA身份确认信息的利用及保护的法律施行令》第4条规定的DNA个人信息管理人员相关业务的事项。
与第1项至第4项中规定的业务相关的指导及培训相关的事项。
其他不属于部内其他课主管的事项。
DNA、化学分析课
负责针对需要鉴识的DNA、法化学、法律生物样本进行分析,以及管理其数据库的相关事项。
与DNA、法化学、法律生物鉴识技术有关的侦察技术研究及开发的相关事项。
DNA、法化学、法律生物鉴识装备的获取、开发和运营的相关事项。
与DNA、法化学、法律生物的鉴定及鉴识相关的其他事项。
与第1项至第4项中规定的业务相关的指导及培训的相关事项。/p>
数字侦查课
负责电子证据分析的相关事项。
电子证据的分析技术研究、开发的相关事项。
电子科学侦查技术研究、开发的相关事项。
针对科学侦查的计算机程序研究、开发的相关事项。
与第1项至第4项中规定的与业务相关的指导及培训的相关事项。
网络侦查课
负责网络犯罪案件侦查支援的相关事项。
检察总长命令的网络犯罪案件指挥的相关事项。
网络犯罪侦察技术研究、开发的相关事项。
网络犯罪设备获取、开发及运营的相关事项。
与第1项至第4项内容相关的国际侦察合作业务相关事项,如国际侦查协助等。
与第1项至第5项中规定的业务相关的指导及培训的相关事项。
监察部
监察1课
针对隶属检察厅的公务员(检察官中高等检察厅检察官以上除外)的违法行为进行侦查;负责收集情报等事项、隶属检察厅的公务员的财产登记等相关事项。
监察2课
负责事务监督、纪律监督、案件评定等相关事项。
监察3课
针对隶属检察厅的高等检察厅检察官以上检察官的违法行为进行侦查;负责收集信息等事项、监察有关法令等的研究及改善相关的事项。
人权政策官
人权企划担当官
负责与检察业务相关的人权业务企划;研讨并研究与人权业务相关的法令、制度、政策等。
针对从事于检察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人权教育。
对犯罪被害人进行保护、支援,以及刑事调整等业务。
人权监督担当官
指挥及监督与检察公务员的人权侵犯相关的案件。
预防、研讨及处理与检察业务相关的人权侵犯等事项。
两性平等政策担当官
负责建立检察两性平等政策、以及改善其制度等相关事项。
关于检察机关内部的性犯罪案件的对应以及预防事项。
刑事政策担当官
负责研究并改善检察组织和功能等关于检察制度的相关事项。
刑事司法相关制度及政策等的研究相关事项。
关于检察制度中的刑事政策,与有关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等相关事项。
犯罪情报企划官
统筹企划、协调、指挥、监督与犯罪情报有关的检察业务。
犯罪情报1担当官
分析、鉴定、评价及管理与犯罪有关的情报及资料等相关业务。
犯罪情报2担当官
搜集并管理与犯罪有关的情报及资料等相关业务。
国际协力担当官
支援国际侦查协助业务
发言人
检察研究官
协助检察总长,处理检察总长命令的与检察事务有关的企划、调查、研究业务。
秘书官
检察总长秘书官
设置一人,受检察总长之命处理机密事宜。
次长检察官秘书官
设置一人。
负责分析、检验、评价及管理有关犯罪相关信息和材料的相关事项。
针对检察厅业务进行对外公布的相关事项。
关于检察机关宣传企划的相关事项。
管理、分析媒体的报道材料;应对误报、歪曲报道, 分析并管理建设性的批判。
对媒体的相关业务给与支持、协助, 并管理活动及统计。
运营并支援电子简报的相关事项。
其他有关宣传及公报的事项。